qqdog
(queenie & mike)
版主
我有一個毛茸茸的國度
UID 23
精華
0
積分 610
帖子 649
閱讀權限 250
註冊 2005-10-1 所養英曲名稱:Brandy + 喜力仔 英曲會員編號:297 狗狗性別:男 狗狗出生日期:8 Dec 1992 / 15 Dec 2005 狗狗最喜歡:食o野 狗狗最討厭:你抺o左佢o的尿尿 狗狗技能:開門入籠飲水 狗狗性格:傻奸奸 居住地區:將軍澳 來自將軍澳的 No. 297
狀態 離線
|
港防虐動物法例嚴重過時
【本報訊】僵化不變的條例被指是虐待動物的真兇。港大法律系與愛護動物協會報告指,現時本港採用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嚴重過時。就算動物面對缺水缺糧、酷熱暴曬,仍然無法入罪。團體建議政府引入全新的動物權益條例,包括收緊寵物店發牌制度、容許愛護動物協會擁有檢控權力等。
記者:夏志禮
檢討報告獲研究資助局及中央政策組撥款 50萬元資助,為期兩年,走訪本港多間寵物店、農場及上水屠房,檢查現行動物權益法例應用情況。
「始於 1935年不合時宜」
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Amanda Whitfort表示,以執行普通法如英國等國家作比較,香港的動物權益法例相對很落後,「條例由 1935年應用至今,肯定不合時宜。等到動物受傷漁護署或警方才介入調查及檢控,太遲了,在外國疏忽照顧已可作警告」。
她續指,政府於 06年通過提高虐待動物最高罰則至罰款 20萬元及監禁 3年,但實際阻嚇力不大,翻查過去 4年紀錄,從未有人被判監超過兩個月,平均只需監禁 6星期即可出獄,罰款者平均只需付出 1,200元即可「甩身」,去年只有 9宗成功檢控個案。
據協會統計,逾九成小狗於寵物店賣出後一周必定生病,顯示個別店舖照顧動物明顯存有問題。
「小狗隔內轉身都不能」
愛護動物協會助理總監侯安娜表示,早前查訪寵物店發現,因動物條例約束力不足,間接造成虐待動物情況,「 7隻手板大小的蜥蜴被放在一個如飯盒大小的盒內;小狗在玻璃間隔內連轉身也不能,水也不給一滴,但你卻無法檢控店舖,而有前科的店舖又可繼續經營」。
Whitfort建議政府應成立全新的動物權益條例,並仿效英美做法,禁止有虐畜前科的寵物店繼續經營,並收緊寵物店發牌制度,要求店舖列明員工需接受相關訓練等,同時亦賦予愛護動物協會高級調查員檢控及警告權力。
附件: 您所在的用戶組無法下載或查看附件
| 我有一個毛茸茸的國度@http://brandy9.mysinablog.com
|
|